关于加强研究院网络管理的通知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研究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研究院网络资源,保障研究院网络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规范员工网络行为,提高办公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及网络使用

      1、计算机使用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存资料负有保管和保密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保存;

      2、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它外设。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或更换部件,如需进行硬件维护和修理,应及时向人事部反馈,由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禁止任何人利用研究院计算机和网络进行以下操作:

          1)浏览不健康网站、非法网站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网页;

          2)上班时间占用大量网络资源进行下载、运行游戏软件或浏览工作无关的资料及其他行为;

          3)通过QQ、MSN等聊天工具接收具有安全隐患的文件、发送有关任何涉及研究院机密的内容及文件;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硬盘及在局域网上传播;

         4)不得在各种网站、论坛、微博发布或上传不健康言论内容以及任何涉及有关研究院机密的帖子。

     4、计算机须设置屏保密码,避免别人的不合理侵入;未经许可,不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电脑。

    二、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计算机使用人必须接受研究院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规用户,将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如下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资源损耗费100元;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外,当事人和责任人还需赔偿资源损耗费500元;

      3、对于多次违规操作或多次劝说教育不改者,研究院将酌情考虑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并将处以最高2000元的处罚。

     三、附则

      本通知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其中相关规定自2013年8月9日起执行。